2024年09月14日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9月14日印發“關於印發《深圳市龍華區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當局提出對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獲得者給予200萬人民幣獎勵,二等獎獲得者給予100萬人民幣獎勵。該通知自2024年10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關於印發《深圳市龍華區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