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3日
廣州市南沙區司法局於2024年9月23日印發“關於開展2024年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法律服務集聚區發展扶持政策兌現申報工作的通知”。當局提出在法律服務集聚區的企業或機構工作,具有外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執業資格,且在南沙區累計繳納社保3年以上的,可以申請一次性3萬人民幣的獎勵。該獎勵的申請期限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止。
關於開展2024年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法律服務集聚區發展扶持政策兌現申報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