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龍崗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法》的通知(深龍府規〔2024〕2號)

2024年10月17日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於2024年10月17日印發“關於印發《龍崗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法》的通知”。該通知宣布區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將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代建單位。當局同時明確可給予代建單位獎勵金。獎勵金總額将不超過代建管理費的10%。本辦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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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龍崗區政府投資專案代建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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