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山市鼓勵發展總部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府〔2024〕192號) (中府規字〔2024〕4號)

2024年10月18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於2024年10月18日印發“關於印發中山市鼓勵發展總部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該辦法宣布在中山市註冊並持續經營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認定為總部企業。當局明確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重點建設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實行綠色通道管理,加快推進項目投資投產。本辦法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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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中山市鼓勵發展總部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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