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
廣州市海珠區投資促進局於2024年10月21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海珠區促進數字營銷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該措施對於在數字營銷生態創新空間新增的數字營銷企業,其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租賃合同期在三年以上,每年最高按照當年度企業租賃且實際使用辦公用房面積租金的30%給予支持,年度租金支持最高100萬人民幣。本措施有效期為3年。
關於印發廣州市海珠區促進數字營銷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