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4日
中山市醫療保障局於2024年11月4日印發“關於調整門診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結算方式的通知”。當局提出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在中山市生育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由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項目結算。該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3年。
關於調整門診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結算方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