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7日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於2024年11月17日印發“關於印發《深圳市龍華區促進商協會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該措施宣布對經國家、省、市主管部門依法登記且符合區產業發展的商協會,在轄區實際運營滿一年後,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人民幣、30萬人民幣、20萬人民幣的一次性經費支持。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關於印發《深圳市龍華區促進商協會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