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2024年11月27日印發“關於延長廣州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當局提出在重大創新功能區以及周邊交通便利地區,可以配套建設佔園區總建築面積比例不超過35%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其中人才公寓和員工宿舍佔比可達50%。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關於延長廣州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