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中山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的通知

2024年12月03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12月3日印發“關於印發中山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的通知”。當局提出在中山市擁有產權住宅房屋,或無產權住宅房屋但申請時在中山市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請落戶中山市。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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