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
財政部、稅務總局於2024年12月12日印發“關於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當局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人民幣每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關於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