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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5年1月13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強化聯合港澳科技創新實施辦法的通知”。該辦法支持各類創新主體與港澳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設立聯合實驗室,對經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給予一次性300萬人民幣獎勵。本辦法有效期3年。
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強化聯合港澳科技創新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