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辦法的通知 (穗南府辦規〔2025〕4號)
2025年01月13日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5年1月13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辦法的通知”。該辦法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圍繞自身核心技術孵化科技企業,對新孵化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人民幣的,分別給予該高校(科研機構)及該孵化企業各15萬人民幣獎勵。本辦法有效期3年。
2025年01月13日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5年1月13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辦法的通知”。該辦法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圍繞自身核心技術孵化科技企業,對新孵化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人民幣的,分別給予該高校(科研機構)及該孵化企業各15萬人民幣獎勵。本辦法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