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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8日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於2025年2月8日印發“關於加強幼兒園定價和收費管理的通知”。當局提出對公辦幼兒園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幼兒園應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育教育費。幼兒園在寒暑假、周末及公眾假期繼續對幼兒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費可在平時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0%。
關於加強幼稚園定價和收費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