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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8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民政局於2025年2月28日印發“關於印發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審查實施細則的通知”。當局提出已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需要繼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須在保障期限屆滿3個月前提交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選擇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自本公告次月起可領取住房租賃補貼。
關於印發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審查實施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