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港人政策措施
问与答
2019年3月1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后公布的便利措施包括:
- 在内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183天」计算方法 : 在内地停留当天不足二十四小时,不计入在内地居住天数
- 当地政府为境外(包括香港)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提供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
- 支持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
- 鼓励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九市创新创业
- 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科技计划
- 全面启动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便利化改革试点
- 便利港澳车辆进出内地口岸
- 扩大海关跨境快速通关对接项目的实施范围
八项措施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3/01/P2019030101005.htm
2019年11月6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后公布的便利措施包括:
惠及市民的政策措施
- 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
- 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
- 在大湾区试点推出香港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保障在粤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
- 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 为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提供便利
- 容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常用的医疗仪器
- 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措施、法律顾问措施、特设考核措施
- 进一步扩大建筑业专业人士资格互认范围
- 扩大港澳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 给予保险监管优待政策
- 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年期限制
- 支持港澳债券市场发展(巨灾债券)
- 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
- 对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实行通关便利
- 放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港澳的限制
16项措施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11/06/P20191106007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