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重点
支持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推动金融及专业服务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
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
- 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
- 大湾区内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
- 大湾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
- 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在大湾区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 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的投资产品,包括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
强化大湾区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 持续优化「深港通」和「债券通」。
- 推动大湾区电子支付系统互联互通。
- 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 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丶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不断丰富投资产品类别和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联互通机制。
保险业务
- 内地与香港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 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机构互设和业务开放措施
- 符合条件的香港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 落实内地与香港CEPA系列协议,推动对香港在金融等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香港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在广东为香港投资者和相关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落实CEPA框架下对香港的开放措施。
- 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在CEPA框架下研究推出进一步开放措施,使香港专业人士与企业在内地更多领域从业投资营商享受国民待遇。
金融服务
创新及科技
金融服务
运输物流
CEPA及专业服务
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
通关便利
医疗服务
教育
文化艺术、创意产业及知识产权
旅游
环保及可持续发展
青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