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重點
支持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推動金融及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
強化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
- 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
- 大灣區內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
- 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
- 支持香港機構投資者按規定在大灣區募集人民幣資金投資香港資本市場,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
- 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的投資產品,包括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
強化大灣區內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 持續優化「深港通」和「債券通」。
- 推動大灣區電子支付系統互聯互通。
- 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
- 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聯互通機制。
保險業務
- 內地與香港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
- 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
機構互設和業務開放措施
- 符合條件的香港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
- 落實內地與香港CEPA系列協議,推動對香港在金融等領域實施特別開放措施,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香港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在廣東為香港投資者和相關人員提供一站式服務,更好落實CEPA框架下對香港的開放措施。
- 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在CEPA框架下研究推出進一步開放措施,使香港專業人士與企業在內地更多領域從業投資營商享受國民待遇。
金融服務
創新及科技
金融服務
運輸物流
CEPA及專業服務
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通關便利
醫療服務
教育
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知識產權
旅遊
環保及可持續發展
青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