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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CEPA开拓内地市场
利便法律界的进一步开放措施
为助力法律界进一步开拓内地市场,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方最低出资比例限制已经取消。此外,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内地可同时受聘于一至三间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有关审批要求已改为备案管理。
更多资讯请浏览:
律政司网页 -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