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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CEPA開拓内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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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CEPA開拓内地市場
利便法律界的進一步開放措施
為助力法律界進一步開拓內地市場,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設立的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方最低出資比例限制已經取消。此外,香港法律執業者在內地可同時受聘於一至三間內地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有關審批要求已改為備案管理。
更多資訊請瀏覽:
律政司網頁 - 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