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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服務 - 香港與內地簽訂的仲裁安排

仲裁服務 - 香港與內地簽訂的仲裁安排
香港特區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簽訂了《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及《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以加強兩地在仲裁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