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通和合作

医疗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医疗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院管理局于2007年签署《粤港医疗交流合作备忘录》,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双方正筹备大湾区医疗人才交流计划,以深化交流、互访和培训合作,并促进两地公营医疗服务的发展。此外,港资私营医疗机构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可透过技术交流提升区内服务水平,协助满足区内居民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