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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
香港法定注册的12类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可到内地短期执业,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办理延期短期执业。具有香港特区合法行医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短期执业不需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更多资讯请浏览:
CEPA(医疗服务有关的内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