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事業

經商投資

問與答

香港或外國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機構/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2. 個體工商戶
  3. 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有關在廣東省申報審批程序等投資資訊,請參閱廣東省商務廳《投資廣東》網頁:

投資廣東
http://com.gd.gov.cn/tzgd/

港商亦可參閱由駐粵辦編製有關廣東省的《投資諮詢/服務機構簡表》:

投資諮詢/服務機構簡表
http://www.gdeto.gov.hk/tc/doing_business/related_site.html

簡表列出為外商(包括港商)提供投資/政策諮詢、代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常駐代表機構設立手續等服務的機構資料。

作為《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一項優惠政策,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沒有從業人員人數和經營面積的限制,個體工商戶可以從事的經營範圍包括零售、餐飲、計算機服務、廣告製作、診所、經濟貿易諮詢和企業管理諮詢等在內的多種行業。

有關內地主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獲准營業範圍、經營限制、開業審批及登記手續等資料,請參閱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網頁:

工貿署網頁
http://www.tid.gov.hk/tc_chi/cepa/tradeservices/ownedstores.html

申請辦理商標註冊、轉讓、變更等手續的途徑有兩種:一是由申請人直接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辦理;二是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為申請辦理。香港註冊的商標在內地申請註冊有優先權。

有關商標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請參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網站相關介紹:

中國商標網
https://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

為推廣在粵的香港服務企業及服務提供者,以便利在粵港人尋找當地香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駐粵辦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 — 廣東合作,聯合匯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名冊》的服務業範疇涵蓋金融服務、專業服務、房地產服務、企業服務、生活服務、綜合服務及生產性服務,地域範圍覆蓋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名冊》的網上版本請參閱:https://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tc/home/index.html

企業名冊
https://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tc/home/index.html

駐粵辦每逢周五出版《駐粵辦通訊》,收錄有關五省區(包括廣東省)商貿政策、法規和經濟發展的最新資料,以及五省區(包括廣東省)內舉辦的經貿活動的資訊。駐粵辦亦編製有助港商了解五省區的《投資諮詢/服務機構簡表》。駐粵辦亦會舉辦研討會/座談會,邀請內地政府部門就政策法規為港商作出講解,亦會協助港商組織考察團訪問五省區,親身了解各省區內不同地域的經濟發展與商機。

《駐粵辦通訊》及《投資諮詢/服務機構簡表》已上載至駐粵辦的網站:

《駐粵辦通訊》
https://www.gdeto.gov.hk/tc/useful_info/newsletter_2023/newsletter.html
《投資諮詢/服務機構簡表》
http://www.gdeto.gov.hk/tc/doing_business/related_site.html

在特區政府的支持下,香港貿易發展局推出GoGBA「灣區經貿通」一站式數碼平台,為港商提供全方位支援,涵蓋大灣區市場及政策資訊(例如大灣區相關的市場情報及商務規條)、小組諮詢服務及培訓、以及企業線上線下推廣、拓展和對接服務。

可登入https://www.go-gba.com/tc/ 了解詳情。

GoGBA「灣區經貿通」
https://www.go-gba.com/tc/

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後公布扶持專業界別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 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措施、法律顧問措施、特設考核措施
  • 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
  • 擴大港澳建築業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
  • 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
  • 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的年期限制
  • 支持港澳債券市場發展(巨災債券)
相關資料可參考《中央公布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16項政策措施》新聞稿。

16項措施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11/06/P20191106007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