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事业

大把商机

宣传片简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下推出各项便利营商及扶持香港专业界别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及专业人士带来更多机遇。

问与答

1. 清楚劳动合同内的条款
香港居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详细了解具体条款,如: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职业安全等,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2. 参加社会保险
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当地相关法规,在就业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并缴交社会保险费。在达到条件时,则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例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包括:

  • 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则上应当于企业所在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但如已在香港参加社会保险并保留社保关系的,可持机构证明自愿不在内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 香港居民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应当为所雇用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如有查询,香港居民可致电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自2018年7月28日起,国务院和人力资源保障部宣布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在广东省可同等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求职、就业,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就业(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各项业务。具体业务经办过程中涉及证明就业状态事项的,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就业证明材料。

如有查询,可致电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广东省:(86 20) 12333
深圳市:(86 755) 12333

2019年3月1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后公布的其中一项措施,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详情可参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
http://hrss.gd.gov.cn/zcfg/zcfgk/content/post_3046646.html

有兴趣的香港居民可留意广东省、市政府机关的公布,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