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一直积极向内地相关部门反映港人诉求,争取为港人在内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特别是在粤港澳大湾区,我们期望做到改善民生,不单把大湾区建设成优质的生活圈,更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把握这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
2019年11月6日中央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公布16项政策措施,惠及香港市民及便利不同界别到大湾区发展:
十六项政策措施
惠及市民
- 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享内地居民同等待遇
- 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
- 在大湾区试点推出香港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保障在粤工作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子女享同等教育安排
- 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 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内地当局申请办理有效期二至五年的签证或居留许可,便利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停留、居留
- 大湾区内地城市指定港资医疗机构可使用已在香港注册药物和常用医疗仪器
扶持专业界别
- 放宽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夥联营、香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执业等限制
- 进一步扩大建筑业专业人士资格互认范围
- 扩大港澳建筑业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 给予保险监管优待政策
- 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年期限制
- 支持内地保险公司在港澳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放宽设立特殊目的保险公司限制
创新及科技
- 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
- 对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实行通关便利
- 放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港澳限制
2019年3月1日中央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公布八项政策措施,将便利香港居民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就业和居住,并加强大湾区内人流、物流等方面的便捷流通:
八项政策措施
自2017年8月以来推出的其他主要便利政策措施包括:
学习
- 明确规定内地高校和相关部门必须一视同仁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港澳学生,以保障港澳学生的权益。
- 各高校要为港澳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就业报到证》,方便港澳学生在内地求职就业。
- 增加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和金额。
- 广州市教育局批准广东华侨中学招收港澳子弟班。
-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19年4月接受持居住证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申请入读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试行一年。
- 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人随迁子女就读惠州市中小学校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同等待遇,有效期五年。
创业/营商/就业
- 由2019年1月1日起,在国内无住所的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 全面取消港澳人士在内地就业需办理许可的要求。
- 在内地就业的港澳人士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让他们在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以及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可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如港澳人士离开内地回香港/澳门定居,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助他们作长远计划,实现自身发展。
-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参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资格。
- 符合条件的港澳导游和领队可申请在横琴执业。
- 推出各类人才奖励或青年培养计划,便利港人在大湾区发展。
日常生活
- 在内地居住并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申请领取居住证。持证人可在内地的居住地依法享有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及九项便利,涵盖就业、教育、医疗、旅游、金融等日常生活范畴。
- 深圳市政府2019年8月21日宣布扩大敬老优惠待遇范围,年满60岁在深圳市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港澳人士均可享用。深圳是继东莞、惠州、珠海、佛山、江门后第六个给予香港长者免费乘车等优惠的大湾区内地城市。
- 2019年11月29日通过《暂行办法》,对在内地工作、经商、居住、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加入社会保险作出具体规定,2020年1月1日实施。
- 中国铁路总公司在不同省市多个港人购、取票流量较大的火车站,设置可识读回乡证的自动售、取票设备,省却在柜台排队的时间。